1.培養少年、青少年參與鐵人三項運動風氣,促進身心健康。
2.倡導「全民運動」的理念。
3.做為臺中市未來選手培訓選拔指標
臺中市政府
臺中市體育總會
臺中市體育總會鐵人三項委員會
台灣大腳ㄚ長跑協會
一、 臺中市組: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 參加組別:(以在學學籍為憑,組別以8月1日後新年級為報名組別)
須在線上報名後寄送證明文件到電子郵件[email protected]給大會審核。
(一)、 國小低年級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小一、二年級有證明文件者。
(二)、 國小中年級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小三、四年級之證明文件者。
(三)、 國小高年級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小五、六年級之證明文件者。
(四)、 國中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中之證明文件者。
(五)、 高中男、女子組: 凡就讀高中之證明文件者
二、 外縣市組:非設籍臺中市或就非讀臺中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 參加組別:(以在學學籍為憑,組別以8月1日後新年級為報名組別)
須在線上報名後寄送證明文件到電子郵件[email protected]給大會審核。
(一)、 國小低年級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小一、二年級有證明文件者。
(二)、 國小中年級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小三、四年級之證明文件者。
(三)、 國小高年級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小五、六年級之證明文件者。
(四)、 國中男、女子組:凡就讀國中之證明文件者。
(五)、 高中男、女子組: 凡就讀高中之證明文件者
108年8 月11 日(星期日)
臺中市烏日區溫水游泳池 (台中市烏日區慶光路798號)及週邊道路
(大會保有依當天情況更動賽程權利)
時 間 |
流 程 |
地 點 |
06:30~07:15 |
選手報到 |
(烏日游泳池) |
07:00~07:50 |
選手放車至轉換區 |
轉換區(游泳池前) |
07:00~07:45 |
選手檢錄 |
舞台區(檢錄裁判) |
07:50 |
開幕式暨競賽說明 |
舞台區 |
08:00 |
上午開賽 |
游泳池 |
國中.高中男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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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.高中女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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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高年級組男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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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高年級組女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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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中年級組男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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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中年級組女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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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低年級組男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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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低年級組女子組 |
游泳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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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獎典禮 |
舞台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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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00~12:00 |
開放領車 |
轉換區(游泳池前) |
12:00 |
賽事結束 |
|
備註: 1.大會保有活動流程修正權利,如因重大事件須做調整時,以現場或大會網站公告為準。 2.如因天候不佳等意外狀況,以致本活動須延期或停辦時,承辦單位將於賽前一日18:00以前於活動官網公告,恕不另行通知。 網址:https://www.ibodygo.com.tw/EventTopic.aspx?n=851 3.檢錄、領車時,須查驗選手「手臂號碼貼」、「號碼布」、「自由車號碼貼紙」,「晶片」如未遵守規定,拒絕進入轉換區放置裝備或領車。 4.自行車賽道因有「突路面」或其他路況,請選手配合工作人員指示減速,以維人身安全。 |
參加者如在時限內返回終點,由本會發給完成證書與完成獎牌。
1. 競賽獎勵:各組前3名頒發獎盃獎狀、4-8名頒發獎狀。
2. 參賽選手不得越級.降級報名或冒名頂替,如有資格不符者,經查證後屬實即取消本次參賽成績,所頒發之獎狀獎盃需繳回
個人賽:游泳、自由車、路跑共3項
國小組(低、中、高) |
游泳200公尺→自由車5公里→路跑1.25公里 |
國中組 |
游泳400公尺→自由車10公里→路跑2.5公里 |
高中組 |
游泳400公尺→自由車10公里→路跑2.5公里 |
1.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,須於事發30分鐘內先向大會裁判長口頭報告,個人組由選手本人向大會競賽組正式提出申訴,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,000元整。所有申訴均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,若判決認為無理由,得沒收保證金;申訴若有理由者,即發還保證金。
2.請依大會規定報名參賽組別,本賽會不限定車種參賽,如以折疊單車參賽衍生各項意外情事發生概由選手自負責任,與大會無涉特此聲明。
按照最新修訂之鐵人三項規則。
一、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。
(每人身故200萬元、每一事故醫療限額3萬元,自負額2500元,但自付醫療費超過2500元始得申請醫療理賠。)
二、選手如需較高之保額請自行投保。
三、大會負責傷後理賠作業,協助選手取得理賠金,但無法提供其他賠償金或慰問金。
四、請攜帶健保卡參賽並注意身體狀況,如有不適請立即停止比賽,以免發生危險。
五、若因自身疾患引起之疾病發作,不在大會保險範圍內。
六、大會保險均以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投保,理賠內容有限制,請參考保險要點。
七、保險公司「特別不保」事項:
(一)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。
(二)因個人體質或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,例如休克、心臟病、熱衰竭、中暑、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等。
(三)選手請視自身體能狀況量力而為,賽前一日應睡眠充足,賽前2小時飲食完畢,如有不適請立即停止比賽,並請求協助,如強行比賽導致中暑(熱衰竭)十分危險(保險公司不理賠)。本會於現場執行緊急醫療救護,選手自身疾患引起之病症發作,則不在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內,大會保險均以「公共意外」所受之傷害作為理賠承保範圍。
參加裝備:每位參加者須自備下列裝備
1. 游 泳 - 泳鏡、泳帽、泳裝
2. 自 由 車 - 自由車、安全帽
3. 路 跑 - 浴巾、跑鞋、服裝(賽前先放在轉換區內)
裝備使用:大會設「轉換區」供參加者存放裝備。
報名費用:個人賽每人700元(含完成證書、獎牌、保險)。
報名限額(大會保留更動權利):個人賽:國小組250名,國中.高中組100名,計350名。
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7 月 15 日止。(或額滿截止)
參加辦法:
1. 網路報名https://www.ibodygo.com.tw/EventTopic.aspx?n=851或親洽台灣大腳ㄚ長跑協會會址報名(台中市烏日區環河北路272號 電話:04-23365745 傳真:04-23365213 林小姐)
2.已完成報名手續者如放棄參賽,報名截止後恕不退費。
1.連絡電話:林總幹事0938-790882 楊先生0932-658967 林小姐04-23365745
2.傳真號碼: 04-23365213
3.E-MAIL: [email protected]
4.電話報名地址:台中市烏日區環河北路272號 電話:04-23365745
5.資訊網頁: https://www.ibodygo.com.tw/EventTopic.aspx?n=851
1.電子郵件 [email protected]
2. 電洽 02-5568-6015 周一~周五 上班時間9:00~12:00 及 14:00~17:00
1.繳費方式為ATM轉帳、銀行/郵局匯款。
2. 請您在完成網路報名3日內,依照網頁中所產生之匯款帳號與報名費用,至銀行/郵局匯款或ATM/轉帳,才算完成報名;未在期限內進行匯款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。
3.系統所產生帳號是9860開頭的12位數字。
4.以網路轉帳或自動提款機轉帳,直接輸入銀行代碼808及繳款帳號即可。
5.填寫匯款單請填上:
1.玉山銀行-新店分行 戶名:恆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。
2.並填具系統所產生的繳款帳號。
6.該帳號為玉山銀行虛擬帳號,每組帳號均為唯一帳號,不會與他人或其他參賽團隊重複,系統可自行判斷誰 的報名費入帳;請勿用別人的繳款帳號進行匯款。
7.逾期未繳款:查詢報名訂單時在入帳結果欄位顯示(今天可以繳款),表示當天還是可以繳款以完成報名的。
8.須確實依訂單金額進行匯款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金額不足的報名訂單。
9.倘若溢繳費用或逾期仍匯款,將統一於報名結帳作業結束後扣除作業及匯款手續費(共100元)退回原繳款帳戶。
10.報名費匯款完成後即可到本賽事[報名查詢]功能查詢繳款狀況。
一、本賽事絕對禁止輪車,如有違規情形,第一次罰二分鐘、第二次取消比賽資格。
二、選手若於比賽時違規且不聽從裁判指示,破壞比賽公平性,嚴重妨害活動進行或製造問題,本會有權取消資格。
三、本會FB網頁將公佈參賽選手名單,競賽當日請攜帶學生證及健保卡,辦理現場報到及領取相關物資。
四、大會現場「轉換區」可供選手放置個人物品,貴重物品不在保管範圍內。
五、禁止選手冒名頂替參加比賽,如遭檢舉並查證屬實,除取消比賽成績並追回獎項,如發生意外亦無法獲得理賠及協助。
六、禁止選手以不正常方式做商業宣傳活動,如在終點前脫鞋高舉、展示廠商旗幟,或攜帶廠商旗幟、產品上台領獎等情節嚴重可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。
七、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、相片及成績,公開播放、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電子/平面刊物上,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成績,並用於比賽/媒體相關之宣傳活動上。
(依據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規定辦理)
序號 |
犯規行為 |
犯規性質 |
處罰方法 |
1 |
出發搶跳 |
非故意 |
罰15秒 |
故意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|
2 |
不同性別尾隨(輪車) |
第一次 |
罰2分鐘並警告 |
第二次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|
3 |
半程賽、接力賽及全程賽分齡組輪車 |
第一次 |
罰2分鐘並警告 |
第二次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|
4 |
騎跑抄近路或不按規定游泳路線繞浮標 |
非故意 |
罰15秒~2分鐘 (視情節由裁判認定) |
故意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|
騎車跨越分隔交通錐或公路中線 |
非故意 |
每次罰15秒 |
|
故意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|
5 |
1.阻礙他人比賽 2.比賽中肢體接觸 ①游泳賽拉、扯、抓、拽、踢、蹬等 ②騎跑時阻擋、推擠其他選手 (尤其在彎道處) |
非故意 |
每次處罰15秒 |
故意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|
6 |
接受不正當協助 1.在飲水站以外接水 2.接受非大會人員遞水或食物 3.將泳帽、泳鏡交給他人 |
每次處罰15秒 |
|
7 |
故意同時通過終點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
8 |
不服從裁判指示 |
第一次 |
警告並處罰15秒 |
第二次 |
取消比賽資格 |
||
9 |
冒名頂替參賽 |
1.取消比賽資格 2.兩人皆禁止參加中華鐵人三項大聯盟比賽一年 |
|
10 |
領獎時,赤腳或穿拖鞋 |
非故意 |
改正後領獎 |
故意 |
取消獲獎資格 |
||
11 |
不參加頒獎典禮 |
1.不得由他人代領獎金及獎品 2.賽後代寄須先付處理費500元及自付郵資 |
|
12 |
選手若於比賽時違規且不聽從裁判指示,破壞比賽公平性,嚴重妨害活動進行或製造問題 |
故意 |
一年內禁止參加中華鐵人三項大聯盟所有比賽 |